close

大清詞人:納蘭容若之殞



博客來

博客來

嗨!

您正在找 大清詞人:納蘭容若之殞 這本書嗎?

這本 大清詞人:納蘭容若之殞 在博客來就可以買的到!

而且在博客來訂購 大清詞人:納蘭容若之殞 還享有優惠價唷!

還有博客來會不定期的舉辦一些如購物金贈送或是使用折價券折抵的活動,

購買 大清詞人:納蘭容若之殞 自己可以選擇是否要使用7-11取書(貨)服務,亦或是選擇使用宅配到府服務,真的很方便!

底下是 大清詞人:納蘭容若之殞 的內容簡介



來去苦匆匆,準擬待、曉鐘敲破。
乍偎人,一閃燈花墮,卻對著、琉璃火。


探秘最後的詞人納蘭容若之死

納蘭性德:清代詞人,原名成德,字容若,號楞伽山人,滿洲正黃旗人。譽為「清初第一詞人」,為大學士明珠之子,康熙進士,官一等侍衛。生於順治十一年,於康熙二十一年得急病死,年僅三十一歲。有《通志堂集》。詞集名《納蘭詞》。詞以小令見長,多感傷情調,間有雄渾之作。所作「格高韻遠,極纏綿婉約之致」,藝術造詣頗高。

他十七歲進學,十八歲中舉,二十一歲考中進士,通五音,精六藝,文武雙全,仕途平坦,出身高貴,前途無量,可以說是天下間最完美無缺的人物,最光明燦爛的人生,然而為什麼,他的眼神總是那麼憂鬱,他的詩詞更是那樣哀痛呢?他還有什麼不足?

她不相信納蘭公子真是因為寒疾而死,他有大好的前途,如花的美眷,怎能就這樣輕易撒手,斷然拋開?她不相信,決不相信!

關於他的一生,關於他的猝死,她要為他、也為自己,尋找一個圓滿的答案。

作者簡介

西嶺雪

原名劉愷怡。1971年生於北京清華園,現居西安。八歲那年從古詩「窗含西嶺千秋雪」中取三字將姓名改為西嶺雪。中文系畢業後曾任中學教師,後任諸多女性雜誌社的編輯。1998年開始專職寫作。古典文學功底深厚,並寫得一手絕佳舊體詩詞,為內地知名女作家,目前為暢銷時尚雜誌主編,有「當代張愛玲」之稱,亦為民間「紅學」研究第一女性。著有多部長篇歷史小說、人物傳記、長篇言情小說系列等五十餘部。

*一個亮眼的都會女子,並身為暢銷時尚雜誌主編,更出版過名人傳記、紅學探秘等大著,卻寫了一本又一本的人鬼情。並不是她體質特異,而是,有什麼比超越生死的愛,更足以將愛情表達得淋漓盡致?總有些熱情讀者常愛追著她問:「你相信你筆下的愛情嗎?」「這世上真的有鬼嗎?」對此,西嶺雪說,不必迷信鬼神,只要相信愛情就好。相信了,才有可能遇到,儘管,也許你無法得到。不是所有的愛情都可以擁有,但是,已擁有的愛情一定要珍惜。

*西嶺雪部落格user.qzone.qq.com/562165494

  • 出版社:風雲時代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2/03/21
  • 語言:繁體中文


商品網址: 大清詞人:納蘭容若之殞

博客來











博客來網路書店

充滿回憶的食物



旅行.幸福.我的繪本



HAPPY CAFE--熊熊、喵喵、餃子歡樂BAR



毘濕奴之死



德莫尼克 (卷一)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是天使



P.S.--兩個人的情書物語



寄不出的情書2-收不到的情書



我們扭曲的英雄



生命的勇者



最值得珍惜



101個小小的愛情提示



博客來>印度文學欣賞



當嬌嬌女溜進旁聽席--法院人生百態不負責筆記







我的腐女友



我的腐女友 02





博客來









散步時總想吃點什麼:東京、京都、大阪的經典老舖



芥川龍之介短篇選粹(全五輯)



少女庭國



漂流郵局:一個收留遺落的思念與回憶的不思議郵局



薔薇忌



〔新譯〕墮落教主土反口安吾唯有求生存:收錄等8個反思輸家哲學的珠玉小品



地獄變



手中的天秤



蝕罪



腦戰:螺旋殺機



幻想即興曲 偵探響季姊妹:蕭邦篇



澤木耕太郎「深夜特急」套書(第一班車:黃金宮殿/第二班車:波斯之風/第三班車:飛光啊!飛光啊!/最終回:旅行的力量)





商品網址: 博客來網路書局 大清詞人:納蘭容若之殞

博客來





2018-09-03 17:1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女子小梅(化名)瞞著男友上交友網站找男人,不僅劈腿還將小王安置在香閨隔壁,要小王餵狗、打掃,被男友發現異狀後她索性控告小王性侵以求自保,然檢方查出她明明就與小王「關係匪淺」,認定小王是無辜的,全案不起訴。

張男去11月透過BeeTalk通訊軟體認識23歲的小梅,且今年1月分別承租套房比鄰而居,小梅指控稱,3月某日她酒後返回租屋處,因未帶鑰匙請張男幫她開門,張男竟趁她酒醉無力反抗之際,性侵得逞。

張男到案後坦承與小梅發生性行為,堅詞否認性侵,辯稱案發前曾追求過小梅,且發生過性行為,才會租在隔壁,互相照顧,小梅允許他進香閨幫忙餵狗、打掃房間,小梅亦偶爾到他房間煮東西,他自認雙方關係親密。

他說案發當天小梅打電話給他,請他幫忙開租屋處大門,他見小梅有醉意、走路不穩,乃扶進房間,後來小梅想吃消夜,他外出買消夜後返回,見小梅躺在床上睡著,他問小梅要否吃消夜,小梅說不,他就躺在身旁陪睡,後來他性慾高漲,乃脫去小梅褲子,小梅還配合他的動作,他以手觸摸小梅陰部, 她有發出呻吟聲,他馬上爬到小梅身上,過程中他有聽聞小梅說不要,但誤以為小梅矜持、不好意思,且雙方先前炒飯時,小梅也是常一副不置可否的樣子,因而他並未立即停止,之後小梅又再說一次不要,他就立即停止,抱著她睡覺。

檢方認為,小梅於案發期間並非全無意識,尚能辨認張男的行為舉止,並明確表達其意願,又於案發後未立即報警處理,是經男友逼問,自己下不了台,才說遭張男性侵,且她證述遭侵害過程十分明確,如確實遭酒醉性侵,應無可能如此。

此外張男於案發前即與小梅發生過性關係,小梅當時亦不置可否,加上案發時為深夜時段,小梅還委請張男幫她開租屋處大門,且任由張男隨意進出房間,並拜託幫忙買消夜,足以證明二人關係匪淺,無法排除張男誤會小梅存有性交意願的可能性,全案不起訴。



博客來 博客來網路書店
5A0D400CA2DC71A5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rzb31bt53r 的頭像
    rzb31bt53r

    周宜君的書籍分享

    rzb31bt53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